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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漢語大詞典》:洞主
(1).古代南方少數(shù)民族部落首領。陳書·周迪傳:“ 琳 至 湓城 , 新吳 洞主 余孝頃 舉兵應 琳 。” 唐 王建 《送流人》詩:“水國山魈引,蠻鄉(xiāng)洞主留?!?秦牧 《藝海拾貝·鸚鵡與蝴蝶鳥》:“它講的是古代一個勇敢的青年獵手和一個美麗姑娘的故事,他們互相熱愛著,卻受到兇惡的洞主搶婚迫害?!?br />(2). 唐 宋 時對設在名山勝地的書院中主持教授者稱山長或院長。地以洞名者或稱洞主。 宋 陳舜俞 廬山記·敘山南:“ 南唐 昇元 中,因洞( 白鹿洞 )建學館,置田以給諸生,學者大集。以國子監(jiān)九經(jīng) 李善道 為洞主,以主教授?!?/div>
《國語辭典》:院長(院長)  拼音:yuàn zhǎng
1.唐代御史拾遺的別稱。
2.各公私機構或?qū)W校,以院為名者,其最高長官稱為「院長」。如:「行政院院長」、「文學院院長」。
3.宋時的低階軍官,司緝捕之事?!端疂G傳》第三八回:「湖南一路,節(jié)級都稱呼做院長。」
《國語辭典》:公職人員財產(chǎn)申報法(公職人員財產(chǎn)申報法)  拼音:gōng zhí rén yuán cái chǎn shēn bào fǎ
一項規(guī)定包括總統(tǒng)、副總統(tǒng)、五院正副院長、政務官、有給職的總統(tǒng)府資政、戰(zhàn)略顧問、國軍顧問、縣市級以上民代、選舉產(chǎn)生的鄉(xiāng)鎮(zhèn)市級政府首長,以及職務性質(zhì)特殊的公職人員,及其配偶、未成年子女等,都應于任職時申報財產(chǎn)的法律??偨y(tǒng)、副總統(tǒng)、五院正副院長、政務官、立委、省市議員、縣市長,并應將個人、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一定金額以上的不動產(chǎn)及上市(匱)股票,信托予政府承認的信托業(yè)代為管理處分。另外因職務關系對其財產(chǎn)具有利害關系的公職人員,亦比照此規(guī)定,必須強制信托。
《國語辭典》:同意權(同意權)  拼音:tóng yì quán
1.對他人意見可表贊同或否決的權力。如:「對于是否采購這批貨品,總經(jīng)理當然有同意權?!?br />2.特指憲法上的程序。監(jiān)察院對總統(tǒng)提名的司法院院長、副院長、大法官,及考試院院長、副院長、考試委員,所為之同意不同意的權力。
《國語辭典》:審判長(審判長)  拼音:shěn pàn zhǎng
法院開合議庭時,于推事中推舉一人為首,稱為「審判長」。通常由庭長擔任,在法庭上有指揮與維持秩序等權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