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.匯輯諸家對同一典籍的語言和思想內(nèi)容的解釋,斷以己意,以助讀者理解。 三國 魏
何晏 :“今集諸家之善,記其姓名;有不安者,頗為改易,名曰
《論語集解》。” 南朝 宋 裴駰 :“采經(jīng)傳百家并先儒之説,豫是有益,悉皆抄內(nèi)。刪其游辭,取其要實,或義在可疑,則數(shù)家兼列……以 徐 為本,號曰
《集解》。” 張守節(jié) 正義:“ 裴駰 採‘九經(jīng)’諸史并
《漢書音義》及眾書之目而解
《史記》,故題
《〈史記集解〉序》。” 劉文典
《〈淮南鴻烈集解〉序》:“名為‘雧解’,合二十一卷?!?br />(2).匯合“經(jīng)”與“傳”,為之解釋。 晉
杜預(yù) :“故特舉 劉 、 賈 、 許 、 潁 之違,以見同異。分
《經(jīng)》之年,與
《傳》之年相附,比其義類,各隨而解之,名曰
《經(jīng)傳集解》。” 孔穎達(dá) 疏:“ 杜 言集解,謂聚集
《經(jīng)》《傳》為之作解。 何晏
《論語集解》,乃聚集諸家義理以解
《論語》,言同而意異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