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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漢語大詞典》:醉白
(1).指 唐 朝詩人 李白 。舊唐書本傳載其“日與飲徒醉于酒肆……終日沉醉”,故稱。 宋 趙與仁 《西江月》詞:“量減難追醉 白 ,恨長莫盡題紅?!?br />(2).堂名。在 河南 安陽 。 宋 蘇軾 《醉白堂記》:“故 魏國 忠獻 韓公 ,作堂於私第之池上,名之曰‘醉白’。取 樂天 《池上》之詩,以為 醉白堂 之歌,意若有羨於 樂天 而不及者?!?br />(3).池名。在 上海市 松江縣 , 清 順治 年間詩人兼畫家 顧大申 所建。 宋 韓琦 曾因愛慕 唐 詩人 白居易 而建醉白堂, 顧大申 亦慕 白居易 而以“醉白”為池名。
《漢語大詞典》:御門(御門)
清 代皇帝在宮門聽政。 順治 時御 太和門 , 康熙 時改御 乾清門 。御門時凡王公大臣、大學士、內(nèi)閣學士、各部院、九卿、科、道、侍衛(wèi)、記注諸官皆侍班;凡奏事、題本、除授、引見皆在此舉行。 雍 乾 兩朝,俱仍其制, 咸豐 以后此典遂廢。 清 王士禛 《居易錄談》卷上:“御門聽政,冬春辰初三刻,夏秋辰正三刻。”兒女英雄傳第四十回:“恰巧那個當兒,正出了個內(nèi)閣學士缺,祭酒的名次,題本里應得開列在前,他自己心里的紅算計,下次御門,這個缺八成兒可望?!?震鈞 天咫偶聞·皇城:“蓋國初御門之典,在 太和門 。后改御 乾清門 ,因亦移入,即 唐 代之常朝也。常朝五日一舉,故御門五日為期?!眳㈤?span id="dvp4opm" class="book">《清通典·禮·嘉二》、《清文獻通考·王禮四》。
《漢語大詞典》:柳條邊(柳條邊)
清 初 順治 間開始分段修筑,至 康熙 中陸續(xù)完成的一條柳條籬笆。也稱 盛京邊墻 、 柳墻 、 柳城 、 條子邊 。南起今 遼寧 鳳城 南,東北經(jīng) 新賓 東折西北至 開原 北,又折而西南至 山海關 北接 長城 ,名為“老邊”。自 開原 東北至今 吉林市 北,名為“新邊”。初設邊門二十一,后減為二十。每門常駐官兵各數(shù)十人,稽察出入。 清 魏源 圣武記卷六:“ 盛京 吉林 ,則以柳條結邊為界, 柳條邊 依內(nèi)外 興安嶺 而建?!?清 彭兆琮 《感事》詩之八:“誰持木罌渡,頓潰 柳條邊 ?!?蔣士超 《出關至沈陽作》詩:“ 榆關 東瞰 柳條邊 , 遼海 人民異昔年?!?/div>
《漢語大詞典》:和碩(和碩)
滿語,一方之意。 清 代 順治 時皇子封親王者加和碩之號,皇女由妃嬪所生者稱和碩公主,親王女稱和碩格格。 清 阮葵生 茶馀客話卷一:“中宮所生女為固倫公主,妃所生女為和碩公主,親王女為和碩格格?!眳㈤?span id="wq2f8er" class="book">《清會典事例·宗人府·封爵》。
《漢語大詞典》:掌院學士(掌院學士)
清 代翰林院長官。 順治 十五年始設翰林院掌院學士, 滿 漢 各一人,正三品,兼禮部侍郎銜。 雍正 八年,晉為從二品。 乾隆 元年后,皆以大學士或尚書、侍郎特簡兼攝。 乾隆 五十八年規(guī)定不再兼禮部侍郎銜。
《漢語大詞典》:下五旗
清 代兵制。 順治 后, 滿州 八旗分為上三旗和下五旗。正紅、正藍、鑲白、鑲紅、鑲藍稱為下五旗,由諸王、貝勒、貝子等分統(tǒng),駐守京師及各地。 清 昭槤 嘯亭雜錄·漢軍初制:“ 雍正 中,定上三旗每旗佐領四十,下五旗每旗佐領三十。”
書名。明末揚州王秀楚撰。記順治年間清兵攻入史可法堅守的揚州,屠戮十日的慘狀,皆作者親身經(jīng)歷聞見者。
《國語辭典》:大清律  拼音:dà qīng lǜ
1.書名。全名為「大清律例」。自清世祖順治初年依明律與滿制訂定,歷經(jīng)增損,至高宗乾隆年間,乃編定成。
2.泛指清代的法律。
《國語辭典》:毛刻本  拼音:máo kē běn
明汲古閣毛晉自萬歷末年至清順治初年所??炭俣喾N的書籍,稱為「毛刻本」。也稱為「汲古閣刻本」。
《漢語大詞典》:紅剝銀(紅剝銀)
清 代專作漕運經(jīng)費的賦銀。 順治 初定制:漕船至 天津 起剝,分運至 通州 ,設紅剝船六百只,每船給田十頃,收租贍船,免其征科。 康熙 三十九年裁革,將原田按畝起科,歸入地丁奏銷;仍照原收租數(shù),分派各省,于漕糧項下編征,解糧道庫支發(fā),稱紅剝銀。凡置造垡船器具及夫役工食等項費用,于紅剝銀內(nèi)動支,馀剩之銀,分給運軍,以備剝淺之用。參閱《清會典事例·戶部·剝船》。
《漢語大詞典》:時憲歷(時憲曆)
歷法名。制定于 明 末, 清 順治 二年(1645年)頒行,正式采用定氣注歷。這是我國歷法史上第五次(即最后一次)大改革。 清 曹寅 《十月朔后陶雪蓬返櫂戲呈》詩:“內(nèi)府舊分《時憲歷》,水曹新餞祭餘羊?!?/div>
《漢語大詞典》:上三旗
清 順治 后,將皇家軍隊分為“上三旗”和“下五旗”。鑲黃、正黃、正白稱為“上三旗”,為皇帝親兵。正紅、正藍、鑲白、鑲紅、鑲藍稱為“下五旗”,由宗室諸王、貝勒、貝子等分統(tǒng),駐守京師及各地。合稱“滿洲八旗”。 清 昭槤 嘯亭雜錄·漢軍初制:“ 雍正 中,定上三旗每旗佐領四十,下五旗每旗佐領三十?!?/div>
《漢語大詞典》:律例館(律例館)
清 代官署名。 順治 二年始設; 乾隆 七年隸刑部。掌修法令,刊定條式頒行。每經(jīng)五年匯輯編排,稱小修;滿十年,重新補充刪減,定為憲典,頒行全國,稱大修。此外,兼掌稽核各司案件。參閱清史稿·職官志一。